山西大学关工委工作制度
发布单位:关工委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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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山西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使之实现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形式规范化的目标,根据上级关工委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要职责是: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办学治校经验,是培养、关爱、教育下一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把全体离退休老同志组织起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是针对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 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热心下一代教育的志愿性群众团体,是一支配合学校党政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一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队。
第四条 我校关工委旨在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政治、专业、经验、威望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在校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五条 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面向校内,以校园为主阵地,以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为关心对象。
第六条 我校关工委工作,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 我校关工委工作的原则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坚持摆正位置,开拓创新,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良师益友的作用,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及时请示重要的工作问题,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协助“主渠道”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八条 校关工委以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
(1)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3)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4)开展国际形势、时事政治教育;
(5)开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优秀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6)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校规校纪教育;
(7)开展遵纪守法教育;
(8)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九条 校关工委组织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与形式:
(1)组织离退休同志,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一个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2)通过“双关”活动,深入开展“忘年交”活动;
(3)通过微信、微博、关工委网站、老干部信息平台和“双关”公众号等互联网手段,开展关爱和个别谈心活动。
(4)适逢重大节日,老小携手共同组织活动,进行专项教育。
同时,校关工委鼓励“双关协会”的新老成员,因地因时制宜,创新教育形式。
第三章 组织与队伍
第十条 校关工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并对校内各学院的关工委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 校关工委的组织机构
(1)校关工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2)学校关工委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关工委设立若干专门组织。
第十二条 对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关工委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健康上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他们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表彰奖励,大力宣传老同志无私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使他们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获得幸福感,不断壮大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队伍。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 我校关工委重视组织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而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四条 根据我校关工委的实际情况,实行以下五项具体制度:
(1)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每年召开一次山西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
(3)每年对全校二级学院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一次分类指导,帮助、总结、推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经验;
(4)每三年召开一次山西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双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5)学校关工委每五年举行一次换届大会。依据相关规定,年届70岁以上的老同志,原则上不再担任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务。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由学校财政拨款解决。
第十六条 校关工委的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差旅费,以及开展活动所必需的支出。
山西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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